为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,生态环境部、市场监管总局于2023年10月19日联合发布了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根据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生态环境部于去年10月发布了首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,含造林碳汇、并网光热发电、并网海上风力发电、红树林营造等4项。
2024年7月30日,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文对第二批CCER方法学公开征求意见。本次征求意见的CCER方法学包括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、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。
原文如下:
关于就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》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函
为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体系,鼓励更广泛的行业、企业开展温室气体减排行动,规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、实施、审定和减排量核算、核查工作,根据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》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》,现公开征求意见。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(http://www.mee.gov.cn)“意见征集”栏目检索查阅。
各机关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,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,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。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。
联系人:应对气候变化司 侯冠羽、孙慧
电话:(010)65645639、65645665
邮箱:qihouhezuo@mee.gov.cn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
邮编:100006
附件:
1.征求意见单位名单
2.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(征求意见稿)
3.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(征求意见稿)》编制说明
4.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(征求意见稿)
5.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(征求意见稿)》编制说明
6.反馈意见建议格式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
2024年7月24日
(此件社会公开)
原文及附件下载:关于就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》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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